问:本人现在持合法绿卡,2012年5月结婚。现在想申请配偶(在国内)取得美国居民身份,请问是否可行?如果可以我想自己申请,我已下载到I-130表格。请问还需要递交什么材料?例如婚姻公证书 或者 某些身份资料复印件吗?
答:美国亲属移民申请材料清单介绍,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申请人必须是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移民只需申请的陈情人提交有关申请表格以及按规定需要的关系证明,同时证明该陈情人具有经济担保能力。按新的申请程序,申请材料须寄往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
如果移民局认为表格填写有误丶付费不足或需要补交材料,会发出书面通知。如是“技术性错误”,如表格选错丶申请表未签名丶支票金额不足或过多或未签名等等,移民局会将全套材料退回,包括付费的支票或汇票。
材料全部合格,移民局受理后会在两三个星期内发出受理通知,上面附有收费收据及申请档案号码。该编号即是供日后查询的代码。在移民易受理后,如果纯需补交材料,移民局会以I-72表通知所需补交的材料以及补交材料的期限(一般为50-60天)。申请人应在限期前提交补充材料。在亲属移民中请案中,移民局主要审核材料是否准确无误,如果移民局对材料感到满意,即会发
出I-797批准通知书。如果移民申请的受益人在美国境外,移民局同时会安排通知有关的使领馆。
当陈情人的申请获准后,受益人即可向海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移民签证或在境内调整身份。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能有几种情况:
1. 申请人不受配额限制;
2. 申请人受配额限制且截期已到,
3. 申请人受配额限制且截期未到;
4. 申请人在美国境外;
5. 申请人已进入美国。
如果申请人是不受配额限制的美国公民的近亲亲属,(包括其配偶丶21岁以下之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美国公民之父母),或者申请人系受配额限制的优先类别但配额截期已到,则可开始向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移民申请获准后,批准通知书将直接寄给你,同时移民局会将申检档案寄往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全国签证中心(NVC),NVC会根据申请表上指定的海外签证使领馆,将申请档案寄往该使领馆,,同时将一包被称为(第三文件包)的材料寄给海外申请人,申请人应按要求尽快填好并寄出表格。使领馆收到有关申请表后,开始受理申请,包括背景调查。一般在60天后,申请人会收到该使领馆的另一包被称为(第四文件包)的材料,里面包括面谈预约信丶体检指示丶申请表格及有关要求。这时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体检丶赴约面谈。如果符合要求,体检合格等,领事即会发出移民签证。
向移民局申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
如果申请人在境外,其境内的亲属需首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 I-130表;
2. G-325A表,即“履历表”,仅供美国公民配偶申请而用。该表在多数情况下是供申请人已进入美国后提出申请所用,但陈情人的申请如果是单独提出,也需填报该表。
3. 陈情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土生美国公民,需提交州政府出具的出生证。如果是海外出生之美国公民或归化美国公民,则需提交公民证丶归化证丶海外领事出具之出生证或者有效的美国护照。如果是永久居民,其身份证明为绿卡或者盖有有效永久居民章的护照。
4. 亲属关系证明。陈情人应根据和申请人的不同关系而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
5. 配偶关系:法定结婚证书。如果再婚,则需提交原有关系证明,如离婚证书丶配偶死亡证等。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其他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
子女关系:子女出生证;
继子女关系:由婚姻而形成的继子女关系必须是结婚发生于该继子(女)18岁以前;需提供:有效结婚证丶出生证丶双方原有婚姻关系证明;
非婚子女:血亲证明丶经济抚养证明等;
受虐待配偶或子女:警察报告丶医疗报告丶证人证词丶寄居证明等;
养子女:有关法定证明;
兄弟姐妹:出生公证丶父母结婚证明
6. 申请表
美国境内申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
1. I-485表;
2. I-485A表
3. I-325A表(14岁以上填写)
4. 亲属经济担保书
5. FD-258表,即指纹卡。(最好由当地警察机构制作)
6. I-797表;
7. I-693表,即体检表;
8. 防疫接种证明;
9. I-94记录卡;
10. 申请费;
11. 照片;
向境外使馆申请签证需提交的文件
1. OF-230I表;
2. OF-169表;
3. 经济担保书;
4. OF-230II表;
5. 美国亲属陈情申请的全部文件;
6. 护照;
7. 无犯罪证明;
8. 体检证明;
9. 防疫接种证明;
10. 申请费;
11.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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