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引进“海归”累计超过4万人,现有留学人员企业1600多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非深籍“海归”占全市“海归”比重高达80%,来深“海归”中有约三成选择创业,深圳成为众多“海归”创业的首选城市。
我市近年还出现海外留学人员从“孤雁南飞”到“群雁结伴而来”的新景象,“海归”团队成为我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支生力军。
一、我市对“出国留学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所称的“出国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从2001年起,来深工作创业的留学人员逐渐增多,已经连续10年超千人。我市目前已引进“海归”累计超过4万人。
二、留学人员来深圳创业和工作,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和工作,须向市外国专家局提交本人护照、学位证书,以及我驻留学国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学历、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应提供本人护照、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包括研究论文、科研成果)、国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不办理入户的,由市外专局发给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制的“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可享有深圳市户籍人口待遇。
若愿意落户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可凭市外专局开具的证明直接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配偶调动时不受调干、调工指标限制并免调干、调工考试。
三、深圳历来是留学人员创业的首选城市,深圳对留学人员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答:从200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3项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支持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金。该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一是建立、完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二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在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我市先后建立的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成为吸纳“海归”创业的主要载体。全市“留字号”企业达1600多家,超亿元产值的达26家。 此外,我市近年出现海外留学人员从“孤雁南飞”到“群雁结伴而来”的新景象,如刘若鹏团队、盛司潼团队、周慧君团队、齐刚团队等,他们从事新材料、生物、新能源等行业,是我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支生力军。
四、留学人员在从事科研、兴办实业方面的资金支持标准是多少?
答:对留学人员来深从事科研及投资、兴办各类实业的,实行下列鼓励政策:
1、从事科研工作,其研究课题经市科技局认定属于高新技术项目的,可获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万—15万元人民币;
2、兴办评估、咨询、顾问等中介服务机构或第三产业的,各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留学人员投资领域,除国家禁止行业外,其它行业适当放宽。
3、以专利、非专利技术成果入股的形式投资的,其技术成果作价可占注册资本的2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注册资本的35%。合作双方另有约定的,可按约定执行。
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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