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今年4月份已经去过美国旅游一次,b2签证,给了6个月停留期,但是因为老公单位要求,我们只呆了不到10天就回国了。现在我意外怀孕,刚刚查出来,我们决定要这个孩子,打算去美国生,请问:
1丶在这个签证到期前,我们第二次入境,还能给到6个月停留么?
2丶去生孩子会对我们将来再次入境美国获得签证有多大影响?
3丶既然孩子是美国人了,我们也考虑是不是移民,现在通过一胎化移民可行性有多大呢?
答:1)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的时间长短,不是挂钩的。比如说你的(一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是2011年3月20日签发的,那么,你2012年3月15日飞往美国,这个签证都是有效的。到了海关,他仍然可以给你6个月停留。你需要注意的是你护照的有效期,如果护照还有不到6个月就要失效的时候,那么海关就会卡你了。
2)你是不是指这次去生了孩子,将来就不容易再次获得美国的非移民签证了?我看我周围好几个这种生了孩子又回来的,丝毫没影响后来的美国签证和旅行。
3)一胎化这个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老美现在也不是那么好糊弄了,以前好像是编个故事就能拿绿卡的。
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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