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朋友夫妻想再生一个小孩,但由于夫妻二人都在国企上班,如果在国内生,工作肯定是没了,而且在没出生之前,还有可能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经我介绍,他们对请病假去美国生子很感兴趣。但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一,朋友妻子今年7月26日申请了B1/B2签证,并且已经去美国旅游 一次。现在在中国,已经怀孕了,预产期为明年8月10日左右。为了在明年入境美国时不被发现,准备在2月份上旬入境。如果入境时,移民局给她6个月居住时间,到小孩出生时,她的签证可能已经过期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二,在8月份时,她可以在美国申请居住稍微延期吗?(因为孩子太小,没法带回来)
三,相关保险如何办理?
答:你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如果没有批准,就必须要回去,在延期没有批下来之前他们在美国是合法的希望还是挺大的,但是,如果你在快到期的前一两个月申请延期的话,审批结果至少要3个月以上才会下来,在下来之前在美国都是合法的。这样就算你申请没有批准的话,也无所谓了,反正也差不多要回国了
保险的话,宝宝生下来一个月之内是在妈妈保险下的,或是这边的医生可以帮你申请MADI_CAL,这样一来就没有什么费用了。